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日前出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提出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通过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情况分析,对A、B、C三种不同类型企业分类指导,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和法律指引等服务。
A类企业包括华为、中兴、富士康、海川新材等18家企业。A类企业拥有本行业核心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提高本企业核心竞争力,对A类企业,将实行知识产权贴身保护服务计划,措施包括:建立A类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指定业务处(室)专人专岗,与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实行工作对接;提供绿色通道,凡A类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或投诉,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市知识产权局均要加快受理及处理程序;对A类企业办理专利加快审查等请求,安排专人给予及时办理;对A类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实行直通车制度等。
这一措施,将进一步提升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