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包琦玮总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国家标准《再生沥青混凝土》送审稿的审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黄金屏处长到会,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确保国家标准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并就标准编制有关问题作了讲话。
会议成立了以同济大学交通学院郭忠印院长为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 审查委员会对编制组提供的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尽快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按规定程序上报
该标准设定的技术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对规范我国沥青路面的再生利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